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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2年05月08日 09:54      来源:

 

关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1年6月23日在呼伦贝尔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365878.com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了一次工作调研。2011年5月5日至5月18日,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带领下,先后到新巴尔虎右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温克族自治旗进行实地查看和参观,审阅了有关资料,听取了当地政府的汇报,并和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族文化保护热心人士及文化部门的同志座谈。现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巴尔虎蒙古族、布里亚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及俄罗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其他盟市和地区有着极为独特的优势。而且门类较多,重点在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传统医药等14个资源类别。主要分布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根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额尔古纳市等旗市。

  目前我市共整理了13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包括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项,自治区级名录48项,市本级名录76项。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自治区级传承人51人,市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3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和传承工作取得的成果

  我市各级政府及各族人民群众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对风格独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重点抢救,挖掘、整理和保护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达斡尔族鲁日格勒、俄罗斯族民间舞蹈、哲仁嘿等民间舞蹈,达斡尔扎恩达勒、鄂温克叙事民歌、鄂伦春赞达仁、木库莲等民间音乐,达斡尔乌钦、巴尔虎英雄史诗等曲艺,蒙古包、达斡尔车、达斡尔民居、敖鲁古雅鄂温克和鄂伦春桦树皮、鄂伦春兽皮等传统手工技艺,达斡尔族传统曲棍球、鄂温克抢枢、蒙古马耐力赛、达斡尔摔跤、达斡尔颈力赛、达斡尔扳棍等传统体育竞技,敖鲁古雅鄂温克驯鹿习俗、敖鲁古雅鄂温克婚礼、甘珠尔庙会、巴尔虎服饰、达斡尔雅都根服饰与器具、敖鲁古雅鄂温克萨满与器具、达斡尔摇篮等民俗。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都已进入了国家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另外,我市还定期举办巴尔虎长调演唱会、乌春(乌钦)演唱会、民族服饰大赛和民族民间广场舞展演等大型民族文化活动。现在,全市已经形成了很多独具特色的节庆品牌,如达斡尔族昆米勒节、鄂伦春族篝火节、鄂温克族瑟宾节、俄罗斯族巴斯克节等,在全区、全国乃至在世界上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鄂温克族自治旗被自治区文化厅命名为民间歌舞之乡,根河市被命名为敖鲁古雅桦树皮文化之乡、敖鲁古雅驯鹿文化之乡,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被命名为鲁日格勒之乡,鄂伦春自治旗被命名为狩猎文化之乡,新巴尔虎左旗被授予蒙古族长调艺术之乡和中国蒙古族长调保护基地,陈巴尔虎旗被授予中国那达慕文化之乡。鄂温克旗锡尼河镇布里亚特蒙古族服饰队、新巴尔虎左旗乌布尔宝力格苏木巴尔虎蒙古族服饰队被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命名为蒙古族服饰艺术表演队。

  近年来,我市文化部门和文艺团体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原生态民间艺术中传承借鉴,不断拓宽民族艺术的继承创新之路,突出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俄罗斯四个人口较少民族的特色,突出巴尔虎蒙古、布里亚特蒙古特色,突出草原森林文化特色。形成了民族特色鲜明、生活气息浓郁、演出机动灵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呼伦贝尔艺术特色和文化风格。成为呼伦贝尔唱响内蒙古乃至全国的品牌文化。在五张文化名片不断散发着艺术魅力的同时,以反映呼伦贝尔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为主题的一批舞台文艺精品在国内外的舞台上不断展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始终将传承达斡尔文化作为创作表演的出发点,近几年,每年都编排一台歌舞晚会,2005年创作了歌舞集《达斡尔人家》,2006年创作了大型歌舞集《敖勒·哈里》,2007年创作了达斡尔民族风情歌舞《莫力达瓦风》,2008年创作演出了大型歌舞晚会《飞翔·达斡尔》等。2009年11月,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乌兰牧骑作为唯一一支来自基层的文艺团体,参加了第三届全国舞蹈比赛,表演的舞蹈《鲁日格勒》以其独具地域特色的民族舞蹈令人耳目一新,荣获优秀表演奖。2010年,《鲁日格勒》舞蹈参加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和全国“群星奖”舞蹈大赛,荣获了金奖。他们还先后出访到日本、俄罗斯、蒙古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演出,赴中央电视台和在人民大会堂、保利剧院等演出,把达斡尔风情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展示在世界舞台上。根河市为抢救频临流失的敖鲁古雅鄂温克文化,编排了大型歌舞剧《敖鲁古雅风情——鄂温克·驯鹿之歌》,节目上演后,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赞赏和欢迎。原生态舞台剧《敖鲁古雅》在首都舞台上展示了鹿部鄂温克人的仪式习俗以及原生态器乐、民歌、舞蹈,随后又代表我国参加在智利举办的第四届国际民俗艺术节,让中国北方最原生态的文化遗产展现在国际舞台上。此外,鄂温克族自治旗的《太阳之子——鄂温克》《抢枢》,鄂伦春自治旗的《高高的兴安岭》《冬趣》,额尔古纳市的《巴斯克节》,陈巴尔虎旗的《天鹅·巴尔虎》、《巴尔虎婚礼》等,这些绚丽的舞台之花都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欢迎和和专家好评。2006年在“CCTV·2006年度中国魅力城市展示活动”中,呼伦贝尔市从全国100多个参选城市中脱颖而出,摘取了“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的桂冠。

  我市还积极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各种各样展示活动。根河市于黎参加了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祥云小屋”展示活动和第四届中国西部(西安)文化产业博览会,并和莫旗的苏梅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她们以传统技艺制作的7件桦树皮作品、11件达斡尔族哈尼卡被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收藏;巴尔虎、布里亚特蒙古族牧民歌手和服饰表演队参加了“第六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获得组委会二等奖。他们还参加了亚洲艺术节暨第二十三次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市长联席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保护与开发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旗市区还没有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没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足。我市较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都分布在边远地区或偏僻的村屯嘎查,由于缺少经费,所以很难深入到那里。尽管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整理和展示,但由于受到专项经费、专业人员和保护设备等条件的制约,还不能在更深层次上进行保护和传承。

  二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现代物质生活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处于濒危状态甚至消失。不少民间工艺品和珍贵实物难以得到妥善保护,流失现象十分严重。部分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程度地受到损毁。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要靠本民族语言口耳相传,但由于一些民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和本民族语言的老人大多数步入古稀之年,年轻一代基本上很少使用本民族语言,使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濒临消失的状态。

  三是一些干部群众认识不到位,对民族文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的意义、作用、价值认识不够,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影响和功能。因此,当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出现矛盾时,个别地区存在着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的现象。

  四是缺乏专业保护人员、特别是缺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俄罗斯等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人员。部分民族民间艺术缺乏传人,缺乏传承阵地。这些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应该要充分发挥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我市是少数民族地区,保护开发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尤为重要。同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全面、系统的工作,而不是局部、部门的工作,因此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需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二)要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呼伦贝尔市非物质文化保护办法》等法规条例、因地制宜地出台一系列配套的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和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和执行力度。定期举办各种民族民间文化活动,提升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三)以国家建立“人口较少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为契机,重点抢救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俄罗斯等人口较少民族的文化遗产,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要注重开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动员和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技艺,提供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建议划定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俄罗斯等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对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大投入,用于加强软硬件建设,为传承人和保护单位提供活动场所、经费、设备、器材等。

  (四)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一是抓好民族文化保护队伍建设。要加强领导,建全机构,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大力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管理的各类专业人才;二是制定详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重点对全市独具特色、风格迥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继续进行细致的挖掘,同时对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做进一步的梳理工作,全面收集有关资料,建立完备的文字、图片、音像档案,为今后传承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掌握本民族语言的传承人和濒危的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认真做好文字和音像资料采录和实物征集工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传承人档案的建立工作。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体系,保证非遗传承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加大对民族语言的保护和继承。传承民族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语言文字是基础。我市各地要切实重视对民族语言的传承和保护。有条件的旗市区可以成立民族语言培训基地,编写民族语言教材,在民族学校要开设民族语言课。建议对优秀的民族语言课教师要适当给予奖励、并在评优晋级中优先考虑。开办本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开通民族语言网站;四是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可以通过加强对本地区、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包装宣传工作,来提高本地的知名度,打造旗市的品牌,进而拉动当地的旅游产业。把民族的文化亮点同民俗旅游相结合,促进弘扬民族文化与经济发展的融合。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展销活动、互联网上购销传统技艺作品等形式,使之实现经济效益。通过各种民族节庆活动吸引大批游客,逐步使我市独特的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成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进而全力推动文化资源优势向文化产业优势转变;五是通过申请项目资金等多种渠道,争取各方面的投入和支持。六是采取各种办法措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一些项目,渗透到群众活动及中小学教育中,培育更多的传承群体,从而对民族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有序和长期的保护。

  以上报告,请审议。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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