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878.com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0年11月1日在呼伦贝尔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365878.com《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365878.com2010年工作安排,365878.com会议决定,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继勋为组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组(检查组还聘请7位规划专业工程师为专家,于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间共计17天的时间,行程近1万里)。立足于执法检查是学习与实践的过程,以肯定成绩、推广经验、查找不足、督促改正为原则,执法检查组赴中心城区和12个旗市,对市政府和各旗市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且深入实地察看了新巴尔虎右旗的阿日哈沙特口岸镇、扎兰屯市哈拉苏办事处的大兴村、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以及大兴安岭农场局新区,察看了呼伦贝尔市城建档案馆。检查组主要围绕自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两级政府在八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发动当地人大代表参与,明确了人员分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即:一是检查组听取市政府和各旗市政府对开展《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工作汇报;二是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查看,对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现场检查和规划管理资料抽查,合议后形成反馈意见;三是检查组向市政府及各旗市政府反馈检查情况。这次检查以规格高、组织严密、工作量大、检查认真、时间紧为特点。我们认为,通过检查取得了有效地推动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制进程的效果,达到了寓监督于支持中,人大、政府形成合力推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预期目的。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全市两级政府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工作中总体良好,中心城区与12个旗市共同进步,规划管理工作已经进入呼伦贝尔较好地发展时期。两级政府及规划行政管理和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在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管理、规范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实施规划权利人合法权益、推动规划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龙头先导,前瞻策划”作用已经确立,两级政府规划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国家、人民群众和建设业主三方利益总体上得到维护,城市交通等条件得到改善,城市面貌、城市品位得以提升。
(一)加强《城乡规划法》法律宣传,全民规划意识明显提高
我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站、宣传车等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城乡规划法制观念,实现了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管理中柔性向刚性的跨越,促进我市城乡规划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特别是满洲里市建设了城市规划展馆,阿荣旗、新巴尔虎左旗规划展厅已经完成布展工作,起到形象地宣传规划法的作用。莫旗通过出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市规划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
(二)突出规划的编制工作,各项规划相互衔接
两级政府能够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乡规划已经初步形成体系。两级政府都能够将城乡规划的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被列为全国“五省一市”城镇体系规划试点的《呼伦贝尔市城镇体系规划》已于2010年5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并付诸实施。《呼伦贝尔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启动,中心城区31.52平方公里的旧城改造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有序进行。《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建筑风格控制与环境景观规划》、《呼伦贝尔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中心城平房区改造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相继完成。市政府组织进行了伊敏河景观规划设计(新区索伦桥至哈萨尔桥段)的编制工作。扎兰屯市按照推进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城镇化的战略思路,编制完成了《扎兰屯市城市建筑风格控制与景观环境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积极塑造地域特色城市,被评为国家级园林城市;阿荣旗按照城区西扩战略,组织实施的大坝西移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6平方公里。牙克石市编制了总面积12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积极打造“森林工业之都”。大兴安岭农场局在原规划建设用地开发新区,对原有家属区进行改造,实现了“建设新区与改造旧区同步进行”。鄂伦春旗规划建设了库图尔其广场,为小城镇建设和全市两个文明现场会的召开增添了一条亮丽的风景。额尔古纳市编制并实施了《室韦口岸建设引导规划》。大杨树镇街西新区规划的实施拓展了大杨树镇的发展空间。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扎兰屯市哈拉苏办事处大兴村,强调以规划来引导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产业调整,农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加强规划管理,城市面貌、城市品位不断提升
1、两级政府在规范审批程序,强化批后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面实施了项目审批公示制度。
2、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建立并认真执行规划委员会制度。市政府以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为抓手,从制度上保证规划的实施,制定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市规划委员会的职能和议事程序,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规划委员会还下设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专家评审论证制度。2008以来,中心城区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1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80份,用地面积1238.3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53份,建筑面积567.1万平方米。各旗市“一书两证”发放工作有序开展。各旗市政府也都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规划委员会,严格依据各项制度进行规划审批。市政府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呼伦贝尔市建设用地性质变更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市监察局下发了《呼伦贝尔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完善规划法规体系,为建立公正、公开的规划审批程序奠定了基础。争创“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得成功,成功举办城市发展高层论坛。做好重点项目选址和方案论证工作。组织专家对中心城文化园区2.2平方公里的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规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查把关。重点对“一湖三馆一院(人工湖、艺术馆、科技馆、城市规划馆、大剧院)为核心的呼伦贝尔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做好规划服务。组织进行测区总面积达544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区地形图航测,为城市规划编制提供了准确详实的地形图资料。
3、开发区、工业基地全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实行集中统一规划管理。市政府加强园区规划统一管理,严格做好全市9大工业园区和17个工业基地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报批工作,把编制园区规划作为启动园区建设的首要任务。重点推动了《呼伦贝尔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陈巴尔虎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等园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全市各园区、开发区、工业基地全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类项目建设统一由各旗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管理。
4、切实抓好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全市重视规划基础的城镇建设档案管理,12个旗市中目前已有10个旗市建立了城建档案馆(室),配备了专职人员,设施完善,接收、整理档案数量、质量逐步上升,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开展。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探测面积45.2平方公里、编绘管线图428幅。新区起步区城市仿真系统已经建成,为“数字城市”建立奠定基础。满洲里市、牙克石市和扎兰屯市相继开展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普查建档工作。满洲里市启动了城市中心区竖向三维空间仿真系统建设工程。额尔古纳市城建档案馆在档案专项验收环节,采用行政手段参与验收,体现了城建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增强了建设单位对城建档案的重视。
(四)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初见成效
呼伦贝尔市规划局于2002年组建,是呼伦贝尔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8个职能科室和4个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两项职能,一是宏观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二是负责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分别组建规划局,内设机构健全。其他各旗市都成立了规划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大多数旗市单独设立了规划(股)办,负责各旗市区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本次执法检查过程中,陈巴尔虎旗政府在听取规划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后,立即研究决定成立陈旗规划办,组建规划执法监察队伍。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各旗市区领导及规划部门负责人的规划知识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规划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狠抓行业管理。通过资质审核、评优创先、市场监管等手段,为规划编制单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重视本地规划队伍业务创新和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使规划设计人员广开眼界、深造提高。通过参与重大项目设计、走出去学习培训等形式,培养本地人才,留住人才,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素质。
(五)加强监管,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
1、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两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向当地人大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接受人大监督,取得了人大对规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鄂温克旗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制止黑羊站水厂周边民房的建设,为饮用水源地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强化部门建设,建章立制。两级规划执法部门加大了规划执法的频度、广度和深度,实行全天候规划执法巡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构建起完善的规划协查网络,强化了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加强了规划批后监管,把《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控制性规划和“一书两证”作为规划执法的主要依据,深化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模式,实行分片包干、定期巡查、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改变性质、越线移位、少批多建和未批先建等违法现象。实现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管理,对每一步落实规划的关键环节及时核查到位。认真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扎兰屯市执法局与规划局实行业务通报制度并严把“五关”,即执法文书关、执法程序关、适用法律关、证据采集关和档案资料关。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进行重点监控,监控手段先进,执法制度完善。新组建的额尔古纳市执法局建章立制打基础,确定了“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的工作方针,有效的遏制了违法违章建筑的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宣传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城乡规划法》规范范围涉及社会不同的阶层,既有政府决策人员、执法人员,又有建设业主以及广大的城乡居民。但目前,宣传的范围不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者、执法者法律意识不够强,个别存在不依法行政的行为;一些建设业主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不高,总想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些居民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规划编制范围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之纲,关系城市建设的质量。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低,还没有真正覆盖到村、嘎查,缺少具体的规划指导,实施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规划技术指标随意性较大的现象。
(三)规划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部分旗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繁琐,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规划行政许可前置条件。个别建设项目存在未经规划部门审定,自主委托无规划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情况,无法保证项目按规划要求进行。存在着城市标志性建筑未公示现象。个别旗市存在建设项目容积率调整未按法定程序执行、私建项目规划审批权下放、建设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档案资料不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未纳入城建档案管理等情况。
(四)规划执法监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城区、郊区、城中村违法建设情况,私搭乱建现象仍然较多。开发企业受利益驱使,规划批后超面积建设、公共配套不足、改变建筑外立面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规划执法部门对公建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执法监管不协调,没有建立起统一完善的处理机制。
(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编制不足,机构设置还有待完善
规划人员编制、管理经费不足,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是市和旗市两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存在的问题。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规划编制进度和规划实施质量。个别旗市没有设置内部机构,城市规划管理专业人员配置不足,难以完成《城乡规划法》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
两级政府及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运用各种有效宣传工具,多形式、多层面广泛宣传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既要努力提高行政部门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依法保护涉及规划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切实提高建设业主知法、守法自觉性,增强公众的维权意识,提高广大居民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快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时确定规划编制费用,并保证管理经费的落实
两级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意识,加快各项规划编制和审批进度,尽快编制旗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全面开展村庄、嘎查规划编制工作。切实解决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问题。
(三)进一步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切实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乡规划水平
1、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制。一是在健全规划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加快向重点旗市及乡镇苏木延伸和覆盖,推进村、嘎查规划工作。二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由具有规划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三是加快建设项目审批进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规划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四是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与项目建设单位签定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要纳入市城建档案馆管理,以利更好地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
2、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文书。建议全市统一印制规范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文书格式,避免因行政许可和执法文书种类不全、意义不明引发的种种矛盾以及法律纠纷,杜绝资料缺失给工作造成不必要损失。
3.城市标志性建筑应公示。征求市民意见,接受社会的检验,让其成为城市的亮点,成为提升城市品位的点缀,成为一个城市历史的见证。
(四)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监察力度,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是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划管理条例、制度、办法,使规划工作既有法可依又有章可循。二是规划行政管理和规划执法职能分设的旗市,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防止工作中互相推诿,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互通信息,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三是两级政府要保证规划执法队伍经费及时到位,杜绝以罚代管和罚而不管的现象;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格依法办事,采取执法结果公示曝光等各种有效手段,把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形成既成事实难以处理的现象发生;五是对现已存在的不按规定进行拆迁、不按规划进行建设的违法违章项目投入资金、摸清底数、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坚决予以纠正。
(五)进一步完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内部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推进城乡健康发展,具有“前瞻性”的综合管理部门,需要做大量预期性工作,对人才的需求与其它单位不同,应合理配置人员。重视规划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注意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行能力,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建立起一支法律意识强、业务能力好、工作作风硬的执法队伍。
(六)建议召开规划工作推进现场会
为全面推动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加强规划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和建设业主对规划工作是呼伦贝尔长远事业的认识,提高规划在建设领域“龙头先导”和刚性的认识。扭转在全市各旗市执行《城乡规划法》,落实规划相关政策效果不一的状况。建议2011年在各项规划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旗市召开规划专项工作推进现场会。在全社会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今天,通过交流、学习和现场感受,提高城乡规划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是提升“六个一幸福指数”,是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美好远景的基础,是惠及子孙后代,造福人类的大事。通过现场会的宣传,达到人人都来认识规划、重视规划、遵守规划的目的,让城乡规划事业的成就,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