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18年1月6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2018年1月8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确定,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