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8日在呼伦贝尔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呼伦贝尔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立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全面履职、创新有为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第三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人大工作新使命,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与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的五年,是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履职尽责服务大局、凝心聚力谋发展的五年。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的实际行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一)不忘初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认真落实《365878.com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科学谋划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围绕打造全国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示范区,常委会对呼伦湖周边生态保护情况开展了持续跟踪调研,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了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围绕着力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常委会就“一带一路”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围绕打造国际化高端旅游目的地战略目标,常委会对草原公路两侧旅游景点私搭乱建问题、海拉尔至北京航线下可视范围地质环境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出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治理责任主体的建议,督促政府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对“兴边富民”工程、扶贫开发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听取了政府落实情况报告,重点就深化精准扶贫、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出了工作建议。
(二)牢记使命、紧扣中心,坚决贯彻人大工作新部署。本届以来,中央、自治区党委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印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市委先后转发或出台了《党代表之家与人大代表之家共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党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呼伦贝尔市政府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等文件。常委会把推动党委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发挥人大主体作用,向市委提出推进落实工作建议,市委将各旗市区贯彻落实党委系列文件情况细化为7个方面、20项考核内容纳入旗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同时,市委会同人大常委会两次组成督查组,深入14个旗市区对基层人大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有针对性地解决了长期制约基层人大工作发展的人员、经费和硬件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旗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效加强。
(三)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不断激发工作内生动力。按照新时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常委会主动适应形势需要,共完成改革任务14项、依法治市任务27项。围绕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在全区率先建立了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机制,将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纳入监督审查范围,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围绕维护宪法权威,实行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呼伦贝尔市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组织公民列席常委会会议,增强了人大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修订完善《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健全完善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落实机制。围绕推进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2016年12月,成立了呼伦贝尔人大理论工作研究会,强化各级人大工作联系,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这些创新举措,增强了人大工作实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增强。
过去的五年,是人大立法工作完善机制、立法质量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的五年。
地方立法贵在体现地方特色,重在解决问题。自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常委会恪守党委领导、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以保证立法质量为核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有效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明确职责、勇于担当,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围绕承接地方立法权,适时成立了立法专门筹备机构,统筹协调制定立法计划、起草法规草案、审议修改法规等立法活动。经市委批准,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为地方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组织制定了《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为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从律师、法律学者、法检两院中选聘12名法律专家组建地方立法顾问库。出台了《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11项制度,推动了立法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进程。依托苏木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建立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了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围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与时俱进、创新作为,立法工作顺利起步。围绕国家级旅游改革试验区建设,回应群众关切,经市委批准,常委会将2016年立法项目调整为《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常委会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经验不足等困难,坚持提前介入法规调研和起草,采取民主立法原则,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旗市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专家意见,先后组织召开数十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百余条,对条例草案进行47次修改,于2016年12月1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获得满票通过,并于2017年3月1日起颁布实施,实现了立法工作“开门红”,对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展示地区形象和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完成了《呼伦贝尔市湿地保护条例》、《呼伦贝尔市禁牧休牧管理条例》和《呼伦贝尔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6项立法调研。完成了五年立法规划建议草案(2018—2022年)和2018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反复调研修改,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制定实施,并作为创制性法规被评为内蒙古2016年十大法治事件之一。2017年9月,召开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有效推进了呼伦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
(三)立足市情、突出特色,民族立法工作基础更加牢固。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三个自治旗民族立法质量和水平。一是搭建平台。组织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征求市本级各相关部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条例草案进行评审,为条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上顺利通过打好基础。二是提供资源。注重发挥全市各级人大、政府、专家学者、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院所对民族立法的智力支持作用,于2015年聘任4名民族立法咨询顾问,全方位参与立法项目确定、草案起草调研、立法评估论证等立法活动。三是协调服务。针对民族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并积极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确保条例顺利完成审批程序。常委会还组成专门调研组,对1996年以来三个民族自治旗单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就加快修订和废止立法项目、提高立法质量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目前,我市颁布实施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计39部,其中本届人大常委会指导制定和修正单行条例10部。
过去的五年,是人大监督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监督重点更加突出、监督实效明显增强的五年。
常委会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依法开展监督。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0项,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20次,组织集体视察、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66次。
(一)突出转型升级,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常委会着眼于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坚持每年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就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深化农牧林垦区改革发展,对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农垦集团体制机制改革、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全市国有林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地方林业六局改革、内蒙古森工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针对我市中蒙口岸通关效率低、车辆不能延伸等问题,常委会调研组赴我市中蒙口岸和锡盟口岸进行调研,调研成果引起了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口岸通关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民族乡(苏木)经济发展、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就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弘扬民族乡特色文化、实现文化惠民、文化富民提出了建议。
(二)突出监督实效,推进预决算审查迈出坚实步伐。在依法听取审议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预算调整方案的基础上,强化依法监督,新《预算法》要求的预算草案初审、预决算审查等内容逐一落实,落实率达95%。拓展预决算审查,对市直50余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查,增强了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延伸预算监督,为适应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需求,旗市区建立预算审查监督机制,推动苏木乡镇启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现了三级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在全区率先修订《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制定《365878.com党组关于加强和完善旗市区苏木乡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呼伦贝尔市旗市区苏木乡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程》,推进了我市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迈进。
(三)突出改善民生,推进解决民生难点问题。着眼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常委会就《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围绕加快现代化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推动建立扎兰屯职业学院,并对学院筹建后运转情况开展代表视察。2016年和2017年,组织代表对全市义务教育校门区域学生安全出行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针对呼伦贝尔学院门前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问题,常委会组织了代表视察,提出改进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海区积极落实,目前呼伦贝尔学院门前已建成两座过街天桥,既保证了师生和群众出行安全,又为海拉尔城市建设增添了一抹亮色,得到群众普遍赞誉。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医药广告市场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有关方面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抓好相关医疗政策贯彻落实,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也是民生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在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2015年再次进行跟踪监督,历经三年不懈努力,全市物业管理在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等方面有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常委会连续多年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调研和专题询问,通过持续跟踪监督,市和旗市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实验室已投入运行,解决了我市食品安全检测瓶颈问题,食品安全监管、监测预警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有了全面提升。2017年,常委会在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专题报告基础上,对全市养老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在呼伦贝尔日报、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综合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对中心城区供热、散居牧户生产生活用电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并就气象、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发展、物价稳定、民族宗教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对政府提出了改进建议。
(四)突出底线思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是呼伦贝尔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常委会坚持对生态环保工作监督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围绕草原生态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草原生态补助和奖励机制落实情况报告,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开展调研,召开草原生态执法监督研讨会,督促有关方面切实提高草原生态建设质量。围绕污染防治进行监督,对《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调研,对全市水源地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问效,向市委提交了督查专报,通过两年来的持续监督,加快了红花尔基水利枢纽供水启动进程。为提升全市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能力,常委会连续五年对和谐矿区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植被恢复、废弃物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提升环保工作社会监督力度,连续多年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并组织好新闻评选表彰,同时聘任了27名人大代表担任环保监督员,深化了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环保世纪行活动走在全区前列。
(五)突出依法治市,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审议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差错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制定《设立人大代表驻法院检察院监督工作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审委会制度》,这些制度在全区均属首创,探索搭建了行之有效的司法监督平台。围绕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常委会对《残疾人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社会救助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提出有针对性改进建议,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贯彻实施。常委会还就《妇女权益保障法》、《邮政法》、《民事诉讼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报告,连续在《呼伦贝尔日报》刊发40余期“法治与监督”专版,并在首个宪法日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认真倾听人民呼声,协调解决群众诉求,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39件次、16979人次,向“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转办信访事项536件次。同时,常委会还积极对信访工作机制体制进行探索,得到自治区人大认可,推动了人大信访工作创新发展。
(六)突出跟踪问效,维护决议决定权威性。围绕“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五年来,共审查批准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费等44项决议、决定,并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促进决议、决定有效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严格执行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宪法宣誓制度,本届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3人次。不断强化对任命干部履职监督,修订完善了《365878.com关于对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的实施办法》,首次将政府部门廉政建设情况、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等纳入测评范围,使测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五年来,依法对25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强化了政府工作部门的履职责任意识。
过去的五年,是人大代表工作探索创新、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代表履职效果更加明显的五年。
常委会坚持为代表服务理念,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创新,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一)优化服务,积极搭建履职新平台。围绕抓好代表培训履职、服务保障、评价激励体系建设,常委会按照“九有”标准,全面提升“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水平,因地制宜创建了马背、猎民、企业家等特色“人大代表之家”。目前,全市共建立“人大代表之家”253个、代表工作室212个、联络站183个,实现了为代表服务零距离目标。在自治区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暨“双百”表彰会上,我市16个“人大代表之家”和16名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受到表彰。五年来,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共开展学习培训519次,接待选民群众18861人次,走访联系群众99859人次,收集整理建议、批评和意见2700余条,为选民群众办实事3161件次,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作用日益彰显。加强对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考评,推动选民评代表、代表评工作“双评”机制常态化,推进落实代表退出、履职约束、畅通联系、激励评价“四个机制”,制定出台代表辞职办法、委员履职考核通报办法等8项制度,提高了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强化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代表网络履职交流平台和履职档案管理系统,在门户网站增设了“代表之声”、“百姓留言”模块,努力为代表和群众知情知政创造条件。
(二)丰富活动,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460余人次,切实将代表意见建议体现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中。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扶贫工作调研156次、听取报告123次。深入落实“双联系”制度,制定出台《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五年来,组成人员共走访人大代表370余人次,189名市级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述职,代表深入基层联系选民和群众900余人次,较好地发挥了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重点,在市委党校挂牌成立了人大代表培训基地,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培训方式,不断加强改进代表培训工作。五年来,共举办履职培训班15期,培训人大代表、苏木乡镇人大主席2300余人次,增强了代表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机制,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坚持把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对议案和重点建议采取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市政府领导领办、政府相关部门承办的方式,务求将议案建议落到实处。对重点建议加强跟踪督办,使建议办理过程成为推动改进工作的过程。为推动代表建议“办复率”向“办结率”转变,出台了《代表优秀建议、批评和意见评选办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评试行办法》,将代表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纳入评价体系。推进代表建议内容和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实现代表建议网上提交、办理和答复,促进代表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整体统筹,每年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和表彰会,2016年首次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工作,有效推进了“菜篮子”工程建设、呼伦贝尔中心城区与鄂温克旗公交一体化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本届以来,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快我市草产业发展、加快建立旅游行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等5件议案,以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08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进行了反馈。
(四)依法履职,圆满完成旗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任务。常委会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全市旗(市、区)和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旗市区、苏木乡镇人大换届工作流程图和旗市区、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日程表,对每个阶段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并下发换届选举业务指导用书2600册,组织业务培训,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常委会成立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的督查组,深入各地进行督导,分别在扎兰屯市和鄂伦春旗召开了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情况座谈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7年12月9日,全市苏木乡镇、旗市区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过去的五年,是常委会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固本强基实现新跨越、履职能力显著提升的五年。
加强自身建设,是确保常委会依法履职、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基础。本届以来,常委会适应新时期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召开集体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方方面面。按照市委扶贫攻坚、“四级引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保督查、防火防汛等中心工作安排,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均认真落实督查、检查和引领工作措施,及时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预期工作任务。
(二)丰富活动形式,增强自身凝聚力。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每年召开工作点评会,不断促进机关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已连续举办13届全市人大系统职工乒乓球赛,连续6年开展“军营一日行”活动。关心老干部退休生活,每年组织退休老干部考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强化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赴扎兰屯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20余期,培训1300余人次,提升了市、旗市区两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为依法行使职权奠定了坚实基础。人大机关先后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工作水平。配合全国、自治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55项。连续举办了16次全市人大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通过与旗市区人大协同开展监督、调研等工作,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积极开展同俄罗斯赤塔市、蒙古国东方省毗邻地区议会友好往来,加强与其他省市人大学习交流,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五年来接待区内外同行520多批次,5000多人次。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承办了全区部分盟市人大信息工作培训班、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班、内蒙古人大工作研究会理论研讨会,组织完成了《呼伦贝尔人大志》编辑出版工作,创办了《呼伦贝尔人大》季刊,搭建了工作交流的新平台,全市人大信息工作在全区名列前茅。通过发挥新闻媒体和人大门户网站作用,加大对人大制度、行使职权、人大代表履职等方面宣传,凝聚了民主法治建设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了支持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常委会做了很多工作,有的已经完成,有的还要继续做下去。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三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市委要求,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目标,与人民群众殷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立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方式需要不断改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与代表的要求还有差距,自身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等。对于这些问题,常委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更好地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与决心,也对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深切的感悟和体会。
(一)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离不开市委的领导。五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有所作为的根本保障。对于全局性、方向性、根本性问题,常委会坚持主动请示报告制度,以工作汇报、签报请示、领导批示等方法实现工作汇报常态化,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五年来,市委转发关于人大工作文件8个,牵头组织开展人大督查调研工作6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人大工作5次,推动解决了常委会机构编制、专职委员设置、基层人大“一委一人”等困难和问题,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保证。
(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最大的生机和源泉。近年来,我们积极扩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力度,组织人大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积极鼓励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审议发言。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本届常委会把对政府工作部门的满意度测评,作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一次生动实践,以委托第三方民意问卷调查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客观地反映了人民群众批评建议,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测评工作的客观、公正与权威性。
(三)人大工作权威力量,离不开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人大开展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宪法和法律法规,这就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首先要学法懂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近年来,常委会始终站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把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开展了宪法宣誓工作,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有效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彰显了人大工作权威。坚持依法监督,努力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杜绝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等问题,通过人大依法履职,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了全民的法制观念。
(四)人大工作开拓进取,离不开常委会领导班子的不懈努力与无私奉献。五年来工作成绩的取得,饱含着历任常委会领导的辛勤付出,是大家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结果,是所有班子成员持续执守,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的结果,是我们每一位老领导老同志本着功成不必在我任期、名不必归我所有无私奉献的结果,为保持常委会工作的连续性,为发挥人大工作权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本届已经离任的孙震同志、高苏和同志、金海同志,向即将离任的副主任王宝成同志、艳东同志、李敏同志、刘德照同志、秘书长刘宝臣同志,也向继续留任的胡庆武同志、徐鹤忠同志等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今后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今后的五年,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在市委的领导下,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市实践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大事要事展现新作为。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到行动中,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积极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的思想,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意义的认识,正确处理人大决定与党委决策的关系,健全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协调沟通机制,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取得新进展,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推出创新举措,在代表人民依法行使权力上展现人大担当。
(二)注重务实管用,立法质量要有新提升。认真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完善立法选项工作,突出城乡建设与管理重点,坚持立足“美丽与发展”市情、体现民族历史文化保护特色,扎实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把好立法选项关,以立法成效促发展、惠民生。推进开门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法律咨询顾问作用,认真吸收代表和法律专家意见建议,完善立法决策,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有力支持。坚持以良法求善治,改进法规审议工作,重视立法协调,探索建立立法质量评价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在执法检查中深入了解法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为修改完善法规提供依据。不断提高民族立法质量和水平。
(三)围绕发展大局,监督工作要实现新突破。继续把监督着眼点放在有利于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上,继续以支持新发展理念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善于监督。紧扣事关全局大事要事,努力找准人大在推动市委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定位,着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紧盯预决算审查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切实加强民生领域监督,下大气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紧抓司法公正监督目标,建立健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监督工作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努力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服务保障,代表工作要开创新局面。认真落实加强代表工作各项措施,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功能,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做好服务保障。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完善分类办理和分级交办机制,提高督办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呼伦贝尔市智慧人大履职平台建设,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学习培训、履职服务智能化,助力代表履职驶入“互联网+”的快车道。
(五)提升履职能力,自身建设要实现新飞跃。保持积极有为的精神状态,持续发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推动自身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推进人大干部严格自律,尽职担当,以履职行权的实际成效为民谋利,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任期届满、完成使命。回首过去,充满欣慰、无限感慨;展望未来,共襄盛举、信心满怀。我们坚信,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一定能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更上层楼,为呼伦贝尔美丽发展,为全市各族人民幸福安康,谱写新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