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8年1月8日在呼伦贝尔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伟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永恒的主题,强力推进队伍精英化、案件精品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装备精良化五项重点工作,勇于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5309件,审结149949件,同比上升39.87%和42.5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为切实将市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落实到司法实践中,更好地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融合点,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关于落实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如中院多次深入森工集团,助力解决了5万余名“混岗工”问题;扎兰屯市法院妥善化解成吉思汗机场征地拆迁纠纷57件,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针对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中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政府进行棚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各基层法院先后设立了“巡回服务法庭”或“法官服务工作站”,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五年来,共调处征收补偿案件637件,为棚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扶贫工作中,两级法院克服了“案多人少”等困难,统筹兼顾、积极参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另外,我们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有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司法调研,五年来,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627份,收到回复1336份。此外,我们强力推进“法律六进”①等工作,进一步引导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全力畅通信访渠道,制定了《信访动态管理规则》②,并在加大裁判文书说理性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判前情绪疏导和判后答疑等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判息诉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两级法院信访量五年同比下降32.15%,化解率同比上升36.71%。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受理刑事案件13439件,审结12953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1186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各类犯罪,如对“6·11”灭门惨案的被告人赵永辉,“4·15”特大跨省团伙贩毒案的主犯王彬等,依法判处死刑。同时,加大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类犯罪行为,对毁林开荒的被告人娄志忠,从重予以科刑4年(法定最高刑5年)。坚决落实中央反腐工作要求,对包头市原副市长张继平等职务犯罪的被告人从严予以惩处。另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推行了圆桌审判③、心理疏导帮教和远程视频亲情会见等机制,五年来,两级法院对636名未成年罪犯中的390人适用了非监禁刑。此外,加大人权保护力度,坚持疑罪从无,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市法院共对两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全力调处民商事纠纷。五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13406件,审结109801件,调撤结案72153件,调撤率65.71%。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民事审判六项原则④,妥善调处医疗卫生、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家事审判机制创新⑤,海拉尔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入选内蒙古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同时,对于合同争议、金融纠纷等商事案件,注重通过裁判提供引导,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诚信。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五年来,受理行政案件999件,结案936件。工作中,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我们不断深化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⑥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⑦等改革措施。同时,我们还针对行政诉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并通过情况通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全力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裁判确有错误或因其他法定事由应当改判的39件案件,坚决予以纠正。同时从严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五年共审理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2938件,对其中减刑幅度较大的567件,依法裁决予以变更;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101名罪犯,依法组织医疗诊断,其中56人裁定予以驳回,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
——强力推进执行工作。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瓶颈问题。我们结合执行工作实践,确立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思路和“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理念⑧,制定了《执行工作规则》⑨《执行工作考核办法》⑩等,全力打造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共同研发了智能查询应用系统,不断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与此同时,我们频出重拳打击“老赖”,两级法院近五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583例,限制出境235人次,罚款482.2万元,拘留1155人次,判决拒执罪5人,充分彰显了执行的威慑力。各基层法院也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如海拉尔区法院推行了“1+N+警+1”执行模式?,莫旗法院借助繁华地段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3846件,结案23121件,执结率连续四年保持全区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市法院创新执行工作的做法,以《执行工作动态》《信息专刊》的形式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了推介,《人民法院报》也在头版头条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升案件质效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审判管理是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我们不断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两级法院均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部分法院还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修订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案件质量判前判后评查办法》等20余项制度,为审判管理工作提供了基础性保障。中院坚持每月研判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态势分析和审判质效通报,并对审判管理不均衡的基层法院,发出院长建议函。同时,构建了动、静结合的评查工作模式,即在日常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的基础上,中院定期抽调两级法院业务骨干对各基层法院开展巡回评查,还在全区法院首次依托集控指挥中心?开展随机评查工作。通过以上措施,两级法院的案件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审判综合指标连续四年全区排名第一。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确保人民群众对案件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更是倒逼法官素质和案件质效提升的重要手段。对此,我们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一是两级法院在全区率先完成了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其中蒙文裁判文书在全区法院首家实现了全部上网公开,《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也相继进行了报道。二是设立了人大、政协和检察机关驻法院监督工作室。三是坚持法院开放日制度,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和监督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另外,还定期向代表委员寄送工作动态和专刊,及时推送手机报等。四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五年来,两级法院由中央电视台录播节目12期,在各类媒体刊稿6749篇,同时还运用官方微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报法院工作。
上述措施,拓宽了社会各界走近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的途径,让司法公正真正经得起“围观”。
(三)遵循司法规律,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时代向前发展,改革永无止境。按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总体部署,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扎实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为了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从2014年起,我们在全市法院陆续推行了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先后出台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法官入额实施意见》《审判团队组建暂行规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上述改革在审判实践中均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全区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上,我们进行了经验介绍。
——全面推行“1+N合议制”?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创新。为进一步实现司法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监督性,我们出台了人民陪审员相关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规定了人民陪审员不仅可参与案件的庭审、合议,还延伸到立案、调解、执行和减刑假释等工作。如我们在全区法院首次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内蒙古电视台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积极推行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审理模式?。为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2015年,我们试行了“二合一”审理模式,并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全国共有15家)。2017年,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的工作方案》,探索专家参与、多元共治等工作机制,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如牙克石市法院试行了环境资源修复刑事审判新模式,为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271件。
除此之外,我们还推行了立案登记制、小额速裁等11项改革,进一步助推了审判执行工作。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便民利民举措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宗旨,让审判更加贴近百姓、更加关注民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我们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了诉讼服务网、12368服务热线,引入了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系统,为当事人配备了密码储物柜、手机充电桩、盲文诉讼指南等便民服务设施和用品,切实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了一站式、综合性的服务平台。同时,两级法院不断拓展延伸服务触角,如中院在两个社区设立了法官工作室,牙克石、新左旗法院推行了跨区域便民立案机制?,鄂温克旗法院推出了4种语言(汉、蒙、鄂温克、达斡尔语)诉讼引导视频,阿荣旗法院设立了老年人维权合议庭等。另外,两级法院还充分利用车载巡回法庭、巡回办案点,推行上门立案、就地开庭等模式,使审判走进草原深处、田间地头、工矿企业,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满洲里、根河、额尔古纳、扎兰屯市法院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新右旗、陈旗法院推行了预约巡回办案等机制。五年来,全市法院巡回办理案件6629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农民工、低保户等诉讼困难的当事人,我们除了开通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外,还尽最大努力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减免缓诉讼费117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218.7万元。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主动聚焦“忠诚、干净、担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以党建工作淬炼政治素质。我们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来抓,在扎实开展党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通过院领导带头讲党课、专家辅导、理论研讨等方式,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真正把对党的忠诚融入到血脉灵魂。另外,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积极开展向邹碧华、黄志丽、李宝中等模范法官学习活动,深入挖掘锦旗背后的故事,拍摄成“学习身边人、感悟身边事”系列专题片和微电影,并通过组织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评选“党员先锋岗”“党员先锋合议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对职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以廉政建设强化司法作风。实践证明:守规矩才能打胜仗。为此,我们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基础上,中院环节正职以上干部和基层法院院长分别就“一岗双责”进行签字背书并上墙公示。同时,制定出台了《十个严禁十个必须》《纪律作风二十条禁令》等一系列制度,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小事严起,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认真组织开展了“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活动,并通过聘请司法作风监督员、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多种形式,不断筑牢干警知敬畏、守底线的思想防线。各基层法院也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如满洲里市法院建成了“廉政长廊”,根河市法院开通了廉政短信,鄂伦春旗法院设立了“每周一看”廉政教育板报等。另外,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的作用,在坚持实地巡查、督察的基础上,我们还在全区首次利用三大远程信息化平台?,不定期对全市法院开展在线审务督察,针对巡查、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姑息、不迁就,点名通报,限期整改,仅2017年,我们就发出通报10期,真正做到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以学习实践提高司法能力。习总书记指出,本领不是天生的,是要通过学习和实践获得的。我们坚持面向实战、讲究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2130人次,中院开办了由两级法院院领导和资深法官授课的“法官讲堂”56期。大力开展了庭审、裁判文书制作、书记员和法警等岗位练兵活动,并通过业务干部到信访岗位轮训、院庭长带案下基层等多种形式,有效地提升了干警的司法能力。
——以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氛围。先进的法院文化是提升队伍精气神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每年都举办法官文化艺术节、读书月、运动会等活动,完成了图书阅览室、体能训练场等建设。同时,编辑了图书《历史在这里沉思》,制作了系列短片《办公室的故事》,用文字和镜头记录下干警生活和工作中的感人故事。另外,我们还将干警励志格言与工作生活照相融合,建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长廊。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激发干警的正能量,营造了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
(六)推进“两庭”和信息化建设,强化物质保障
“两庭”和信息化建设是司法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五年来,中院完成了二期审判综合楼建设和审判法庭改造工程,8家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也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新建基层人民法庭17个。2017年,我们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人民法庭建设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决定》,提出了“五化”建设?的工作目标。目前,法庭“五化”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自治区高院胡毅峰院长就此作出专门批示:“全区法院要借鉴呼伦贝尔市法院的经验做法,不断推进全区人民法庭工作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用超越意识代替追赶意识的工作理念,两级法院高标准完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中院还在全区率先建成了集控指挥中心和警务指挥中心?。同时,我们主动与国内知名软件公司合作,在全国率先研发并实际应用了语音转写系统 ,使庭审等记录方式发生了实质性变革,中央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对此进行了报道。另外,全市13家基层法院完成了基础网络建设,50个派出法庭完成了光纤接入数字化改造,94个科技法庭、81个便携式法庭均已投入使用。截至目前,覆盖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执行智能系统已基本形成。
五年来,在全市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两级法院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也获得了一些荣誉。2014—2016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在全区考核中实现了“三连冠”,创造了自治区三级法院新的考核历史记录。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在司法网络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被评为北部战区涉军维权先进单位,被自治区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和全区优秀法院(全区唯一一家中院),中院领导班子连续五年被呼伦贝尔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满洲里市、新左旗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海拉尔区法院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额尔古纳市法院被自治区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阿荣旗法院被评为全区优秀法院,还有多个集体和多名个人分别获得了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本级的表彰。然而,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帮助,更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信任和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在总结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个别法官的职业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改革措施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理念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8年工作重点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着力抓好服务大局、案件质效、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交办事项,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队伍建设关系着事业成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对此,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干警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执法办案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锻造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
(三)强化审判管理,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审判质效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我们将进一步细化、拓展审判管理的各项规则,努力使管理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提升案件质效。
(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释放改革活力。我们将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重点在案件程序简化审、蒙汉双语诉讼和家事审判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我们将始终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用心用情用力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六)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今年,我们将启动阿荣旗、扎赉诺尔区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工作,新建人民法庭7个,同时还将努力实现全市人民法庭“五化”建设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基础,打牢根基。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新的目标、新的征程,给人民法院带来了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新的愿景。为此,我们将始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躬身前驱、一往无前,为建设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美丽幸福呼伦贝尔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 告 注 解
①法律六进:是指送法进农村牧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
②《信访动态管理规则》:是指将信访防范端口前移,使信访评估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规则》规定在案件宣判前,案件承办人必须向各方当事人告知人民法院在本阶段诉讼环节中做的工作和努力,以体现司法温情,营造司法亲和力,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在案件宣判后,案件承办人必须主动向各方当事人做好答疑释明工作,厘清案件基本法律关系,释明法定举证的基本规则和证明标准,针对当事人所持质疑,充分解释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的依据,以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度。《规则》还规定在每个诉讼程序终结后,均由承办人根据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的情绪或行为表现及解释疏导、答疑释明工作效果,准确研判信访风险点的同时作出原因分析,按照红橙黄绿“四色”综合评定信访等级。评定绿色的为无信访隐患案件,对红橙黄三色信访等级案件进行信访评估,提出应对处置措施。《规则》真正做到了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实现了解释疏导、判前评查、判后答疑、信访评估、稳控对接等一体化动态管理,达到了涉诉信访预警全覆盖。
③圆桌审判: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设计,在审判区将普通的矩形审判台改为平易近人的圆桌型审判台。法官以宽松平和的寓教于审,取代以往庄重严肃的讯问方式,以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的心理。
④民事审判六项原则:是指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统一、倡导诚实守信和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
⑤家事审判机制创新:是指在审判理念上要进行“三个转变”:一是转变机械遵循辩论主义和处分原则的财产纠纷审判思路,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二是转变偏重财产分割、财产利益保护和身份确认的审判理念,对当事人的保护要求从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三是转变单纯强调审限内结案,忽视矛盾纠纷化解的审判理念,适当放宽婚姻家庭案件的审限限制,为彻底化解家庭纠纷和修复家庭成员心理创伤提供条件,避免因短期化、简单化处理矛盾纠纷而造成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⑥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是指将本市辖区内部分基层法院所管辖的某些类型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若干特定法院集中管辖和审理的制度。具体指的是鄂温克旗法院集中管辖新左旗、新右旗、陈旗的一审行政案件;满洲里市、海拉尔区、牙克石市、鄂温克旗的一审行政案件实施异地管辖。
⑦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机制:是指对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生效行政行为的部分特定案件,实行审查主体与执行主体分离,即由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申请进行审查,裁定是否准予执行,准予执行的案件交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⑧“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理念:是指将“情理法”作为刚性要求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执行前向当事人发出“真诚履职承诺书”,主动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切实将文明执行、廉洁执行的理念传达给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执行中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及时将有关执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全面、细致、详尽地告知当事人,将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反馈给当事人,努力拉近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切实提升司法亲和力;在穷尽情与理的沟通和法律释明的情况下,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全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通过“情理法”的注入,切实做到了以情感动人、感化人、感召人,以理引导人、说服人、教育人,以法约束人、规范人、惩戒人。
⑨《执行工作规则》:是指规定了执行工作从立案到结案,以及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等8个环节的完整流程,使工作要求更加具体,标准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对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方式作了明确详尽的规定;建立完整责任追究体系,责任主体涉及与行为职责和监管职责相关的所有人员,违规行为划分4类29种具体情形,追责方式覆盖各类违规行为,轻重有度。
⑩《执行工作考核办法》:是指在高院《全区法院目标实绩考核办法》规定的执结率、实际执行率两项执行结果性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平均执行周期、执行异议率和执行异议裁定变更率等11项执行工作程序性考核指标,切实解决了考核重执行结果、轻执行程序的问题。同时针对重审判、轻执行的情况,将执行考核分值计入全市法院目标实绩考核中,并加大了分值比重。
?“1+N+警+1”执行模式:是指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发挥法警及人民陪审员在执行领域中的作用,由1名执行员与两名以上人民陪审员、两名法警和1名书记员组成的执行团队。
?集控指挥中心:是指利用音视频监控、移动通讯、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而成的高效集约化大数据综合性服务平台,满足了安全保卫、庭审观摩、司法公开、视频调度、审务督察等功能需求,实现了与各基层法院的互联互通以及对全市法院立案、审判、信访三位一体的集中控制,做到了全市法院每一个立案窗口、每一个审判法庭、每一个派出法庭、每一次庭审过程、每一次信访接待的五个“全覆盖”。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是指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行“合议庭集体负责制”的办案制度;将审判权“回归、下移”独任法官、合议庭,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变审判权层层审批的做法;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1+N合议制”改革:是指在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审理中,凡是依法应由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均由案件承办人担任审判长,另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偶数)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
?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审理模式: 是指将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归口管理,设立专业合议庭,专门审理该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跨区域便民立案机制: 是指凡属该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案件,可不受地域的限制,均可到该院立案庭或离当事人较近的基层法庭立案,以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三大远程信息化平台:是指集控指挥中心、警务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
?法庭“五化”建设:是指法庭功能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办公办案信息化、文化建设特色化。
?执行指挥中心:是指全市法院用于监管执行工作,实现执行工作集约化、扁平化、可视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主要发挥以下功能:一是发挥办案服务功能。执行案件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包括网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网上拍卖、网上支付、网上公开执行流程信息和执行文书等,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二是发挥协调指挥功能。利用执行指挥平台,对全市执行案件进行日常监管,发现异常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指令交叉执行;对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实时回传执行指挥中心,中心对全部执行过程进行监管;利用事项委托监管平台,要求各基层法院在相互辖区之间的查询、扣押、冻结、送达、调查取证等工作,以相互委托为原则,委托事项统一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办理。
?警务指挥中心:是指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警务装备、安检设备等信息化设备于一体的自动警务指挥平台,并与全市法院各监测点位有效衔接,实现了警务指挥的五大功能:一是实现两级法院警用车辆和警员全警情指挥调度,包括警务训练、犯人押解、警务执勤、协助执行等;二是实现法庭、财务、诉讼服务、安全保卫等重要岗位紧急报警功能,只要发出报警信号,中心会自动将现场画面显示于大屏幕,第一时间派出警力支援;三是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来访人员的身份比对,只要发现可疑人员或公安部红色A级通缉人员,即可实现自动报警;四是实现与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可与执行指挥中心同步进行视频指挥调度,为执行警务化打下坚实基础;五是实现两级法院安全保卫全面实时监控。
语音转写系统:是指将诉讼参与人在庭审过程中产生的语音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快速文字转换,并自动生成庭审笔录的软件应用系统。该系统语音识别正确率达到95%以上,支持多角色同步转写,转写时长不超过0.8秒;针对法律专业词汇,地名、人名等专有词汇进行机器深度学习,提高本地化应用转写正确率;该系统可以衍生应用至调解室、审委会等多个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