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
切实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新巴尔虎右旗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旗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自治区党委24号、18号两个文件精神,将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列入常委会工作重点,加以全面贯彻实施。
(一)理清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学习贯彻。文件下发后,旗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和苏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及时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立足我旗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二)推进深化改革,着力优化工作机制。旗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保证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先后制定和完善旗人大常委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对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对旗“一府两院”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暂行办法》、《公民旁听旗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分管副主任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制度》、《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规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的决定》、《关于旗法院、旗检察院差错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等15项办法规定,为常委会依法行权的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提高工作实效。2013年以来,旗人大常委会围绕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专题调研9项,执法检查8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个,形成审议意见36条。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工作测评,制定测评办法和实施方案,对旗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等“一府两院”12个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满意度测评,有效提高了被测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四)创新代表工作,着力发挥代表作用。一是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2013年以来,旗人大常委会依托“草原人大代表之家”,拓展代表履职平台,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让人大代表真正成为选民、群众的代言人。同时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不断加强代表履职意识。并扩大代表和公民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邀请18名代表、15名公民列席人大常委会议。二是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旗人大常委会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促进重点、难点建议的办理,从而使办理质量、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2013年以来,共办理代表建议261件,办理满意率达到96%。三是做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旗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培训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每年均根据代表身份和工作类别,组织代表开展异地学习培训。先后赴北京平谷区、革命圣地西柏坡,内蒙古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云南省曲靖市、腾冲县等地进行考察学习。截至目前,常委会组织各类学习培训5批218人次。四是工作经费按标准得以追加和落实。旗人大常委会按照文件中人大工作经费标准,特追加代表活动经费10.82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同时申请获批为全旗七个苏木镇人大每年各拨付5万元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五是按要求建立网站和电子表决系统。旗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建立人大门户网站和电子表决系统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落实此项工作。
(五)加强组织建设,着力提高规范化水平。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1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具有法治实践经验人员8名,占全体组成人员44%。常委会下设“五委一办”,机构名称与市人大常委会基本一致,便于工作衔接。
在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的实践中,旗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进一步加强了旗、苏木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但因客观因素,常委会机关还存在“一委一人”现象;苏木镇人大主席团缺乏专职工作人员、无交通工具等问题制约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的关注与支持,努力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