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人大要闻  民族立法  决议决定  人大调研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代表之声 
 
您好!您是第
个访问本站的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 页>>自身建设>>正文

365878.com机关车队奖惩制度

发表时间:2012年05月08日 18:25      来源:

 

365878.com机关车队

奖惩制度(讨论稿)

 

为激发驾驶员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增强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勤俭意识,树立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为表彰在安全行驶、降低油耗、圆满完成各项出车任务等方面的模范驾驶员,给予以下奖励:

(一)对一年内未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未刮未碰的驾驶员颁发安全奖,奖金1000元。

(二)对一年内平均油耗低于该车型标准油耗的驾驶员颁发节油奖,奖金500元。

(三)对一年内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并未受处罚者,可获得年终综合奖,奖金500元。

二、惩罚

为加强车队管理,规范驾驶员行为,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给予如下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维修的,维修费用自理,并每次处50元罚款。

(二)有事不请假、无故不在岗的,每次罚款50元。

(三)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个人承担所有费用,每次罚款100元。

(四)非正常理由误车、未按要求出车、服务态度不好者,每次罚款100元。

(五)酒后驾车者,第一次提出警告,并罚款500元;第二次扣发全年福利费;酒后驾车肇事者,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开除公职。

(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全责者,负担损失费用的5%,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因驾驶员个人原因导致车辆丢失,给机关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负担丢失车辆现价值的10%

(八)罚款经费从驾驶员出车补助或机关福利费中扣除。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  作者:

[回到首页]  [打印]  [关闭]

365878.com  地址:呼伦贝尔市行政中心大楼B区
电话:0470-8216683  邮编:021000
     蒙ICP备12002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