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878.com接待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365878.com接待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精神和《呼伦贝尔市公务接待规则》、《呼伦贝尔市公务接待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公务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周到、文明、节俭的原则。
(二)公务接待要本着对口对等的原则
(三)公务接待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规章制度办事。
二、接待范围
(一)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级领导及随行工作人员;
(二)区内外旗县级以上人大系统同志;
(三)其他应当接待的客人。
三、接待程序
(一)接到通知后由办公厅会同各工作委员会拟定接待活动方案;
(二)根据来宾工作部门确定对口的各工作委员会负责接待,各委员会之间相互补台,办公厅做好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三)办公厅分管接待工作的领导审定后执行;
(四)根据宾客的规格,在客人到来或临行时,安排常委会或办公厅、有关委员会领导到车站、机场迎送,也可以在客人下榻的宾馆迎候。
四、用餐
1.宴会
一级接待:每人每天就餐标准不低于100元,宴会每桌标准不低于800元;二级接待:宾客每人每天就餐标准不低于80元,宴会每桌标准不低于600元;三级接待:宾客每人每天就餐标准不低于60元,宴会每桌标准不低于400元;工作接待客人每天就餐标准不低于50元,宴会每桌标准260-300元。
三级以上接待迎送各安排一次宴会,迎时敬酒、献哈达;三级以下接待一般不安排敬酒、献哈达,来宾原则上宴请一次。
2.工作餐
来客可按标准安排单独餐厅用餐或到大厅用自助餐;工作接待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安排自助餐;来宾随行人员和陪同的工作人员,需要安排自助餐的,由行政科下发《接待宾客通知单》与市接待办联系。
五、住宿
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随行人员住宿费用,由市接待联络办结算;自治区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的住宿费用按报销标准结算,不足部门由市接待联络办补贴;其他宾客的住宿,原则上按市接待联络办与有关宾馆签约的标准自行结算,个别宾客需要补贴或减免,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协调市委秘书长解决。
六、其他事项
常委会各部门如有接待任务,须经办公厅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行政科负责协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