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国林同志辞去呼伦贝尔市
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年1月24日呼伦贝尔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国林同志辞去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呼伦贝尔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王国林同志辞去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呼伦贝尔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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