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污染防治情况的跟踪监督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
2016年7月6日
主任会议:
6月23日,胡庆武副主任带领环资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赴中心城区水源地保护区、海拉尔河哈克国控断面开展水污染防治情况跟踪监督。本次跟踪监督是在2015年10月27日第十八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将委员们的审议意见融入修改后向市政府转发的基础上开展的。调研组发现,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依然没有进展。而海拉尔河哈克国控断面今年的水质比照去年同期监测数值要好。
一、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情况
中心城区水源地位于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东南8公里处伊敏河右岸的河漫滩内,属于伊敏河流域。水源主要接受伊敏河流域地表及地下水径流的补给,是孔隙潜水型地下水水源。水源地共9眼水源井,设计供水能力1800万吨/年,承担海拉尔区和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镇区供水任务。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住有92户206人,建有住房92个7800㎡,建有棚圈58个9957㎡。饲养牛931头、马388匹、羊5006只。两年内,建筑物较环保部通报数增长近15000m2。
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住275户770人,建有住房281个21897㎡,建有棚圈168个19581㎡。饲养牛1271头、马350匹、羊11269只。另外,建有团结嘎查垃圾转运站、村委会办公室和活动室、部队导航站、殡葬管理所、警犬基地等公共设施,光明乳品公司、索伦鄂温克风情园、森鑫源养殖合作社等民营企业。
由于中心城区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整改工作没有进展、存在水质超标等问题,2015年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先后下发文件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水源地水质超标,超标指标为铁、锰、氨氮等,供水达标率为0;一级保护区仍有3240平方米建筑,二级保护区内有29200吨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未完成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及水质全分析监测;二级保护区存在交通穿越,未建立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无应急水源,未开展应急演练。”
二、水功能区监测情况
全市共156个水功能区监测断面,其中国家级水功能区68个,省界缓冲区10个,自治区级水功能区76个,盟界缓冲区2个。
2015年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个数为44个,2016年增加到61个,新增17个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通过加强水功能区新增污染源排查力度,加强巡查,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口的管理,水功能区水质情况得到改善。上半年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1-6月达标率分别为:93.6%、93.0%、90.7%、79.3%、62.3%、81.9%,与2015年同期相比国家考核的水功能区达标率分别提高了74.2%、9.7%、4.6%、17.9%、30.5%、13.7%,水功能区水质情况明显好于去年同期水平。
三、几点建议
(一)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中心城区水源地的调查结果,目前水源水质超标是本底值偏高,继续在现有水源的附近扩建,水质超标问题将长期存在。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要求,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将从2016年起向社会公开,而目前水源水质本底超标,无法符合标准。另外,伊敏现代煤化工示范产业基地如果开工建设,将直接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因此,建议中心城区水源地迁址新建,将现有水源作为应急水源。
(二)红花尔基水利枢纽供水方案包括向呼伦贝尔新区、海拉尔区、鄂温克旗提供生活用水。根据一期供水工程设计能力,每年能供给城市生活用水4000万m3。如建设二期供水工程,则城市可利用的生活水量为每年5320万m3,远期可达13320万m3,将彻底解决鄂温克旗和中心城区饮用水水量不足、水源地保护滞后、搬迁费用巨大等一系列问题。
(三)如果维持黑羊站水厂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扩建,应尽快推进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居民进行搬迁,关停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完善保护区内污水收集管网,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实现集中收集处理,对保护区内旅游景点、畜禽养殖等污染源采取防治措施保障水源不受污染。完成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保护区界牌、警示牌、宣传牌等标志设置工作。制定和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加大应急物资和应急技术储备,建设应急防护设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升级改造黑羊站水厂处理工艺,增设预处理或深度处理设备,提升处理能力,保障水厂供水水质达标。
(四)农业面源污染、入河湖的废污水量、沿河村屯生活垃圾和牲畜粪便、有些河流水质本底值超标是影响水功能区水质的重要因素。因此建议,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提高再生水的利用率,集中处理农村牧区生产生活垃圾,协调本底值超标的水功能区断面不参加考核。进一步提高河湖水功能区监测达标率,发现污染及时通报治理,保护呼伦贝尔河湖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