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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态保护和补奖机制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29日在呼伦贝尔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代表草原生态保护和补奖机制落实情况视察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副主任刘德照为组长的市人大代表草原生态保护和补奖机制落实情况视察组,于9月16日后视察了陈旗东乌珠尔苏木查干诺尔嘎查特格喜赛汗和通拉嘎两个家庭牧场。听取了市政府和陈旗政府关于全市草原生态保护和补奖机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市人大代表、市农牧业局、陈旗党委、政府和相关局办参加的座谈会。视察前,视察组邀请了市农牧业局副局长那日苏对草原生态保护和补奖机制进行了专门讲座。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生态系统逐步改善
“十一五”时期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1.2亿元,对草原沙化、退化进行了有效治理,取得可喜成绩。目前,项目区通过五年的休牧、禁牧后,使严重沙化、退化的草原植被得到封育和明显恢复。项目区植被盖度平均增加20—30%,产草量平均提高20—30公斤/亩,植被高度平均提高10—15公分,草群中优良牧草的比例有明显的增加。退牧还草工程投资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建设的内容也比2010年前更为丰富。近三年的投资均超过亿元。并且增加了划区轮牧、退化草原补播改良、人工草地建设、棚圈建设和饮水点建设等内容。
(二)补奖机制日趋完善
2012年,我市草原补奖机制总规模10358.76万亩,其中禁牧面积2850.5万亩、草畜平衡面积7508.26万亩。牧民生产资料补贴18095户。牧草良种补贴面积255.5万亩(2013年201.7万亩)。聘任管护员1430人(2013年1428人)。涉及11个旗市区、99个苏木镇、873个嘎查村,13.7万农牧户、39万余人。我市禁牧补贴标准为每亩9.54元,草畜平衡奖励每亩2.385元。
(三)补奖资金落实到位
全市2012年草原补奖资金53125.66万元,2013年52537.66万元。截止2013年8月底,全市各地共计发放2012年度草原补奖资金52703.06万元,占总应发放资金的99.2%。2013年已完成当年补奖资金发放3.2亿元,完成任务的70%。牧草良种补贴任务、资金已下达到各项目旗市区。连续两年,获得了自治区绩效考评奖励资金及工作经费,共计3787万元。统一为11个旗市区及市草原监督管理局购置工作用车13台、234万元,办公设备15套、75万元。
(四)转移安置顺利完成
2011年至今,自治区安排给我市转移安置任务是287户、891人,3564万元,地方配套1564万元,新左旗整合4339.6万元资金用于该项目配套。其中陈旗41户、123人,492万元;新左旗184户、481人,2324万元;新右旗62户、187人,748万元。2011年项目已经全部完成转移安置任务。转移安置项目实施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以嘎查为单位相对集中、有完善后续扶持产业”的总体要求,整合各涉牧部门的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视察,代表们普遍感到,近年来,我市草原生态保护成绩可观,效果明显。在补奖机制落实方面力度大,资金到位快,为草原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了草原确权工作。草原生态补奖机制落实的前提,必须在草牧场“双权一制”的基础上进行。因此项目旗市区结合落实草原补奖机制政策,进一步促进了草牧场的确权工作。二是转变了畜牧业生产方式。随着草原补奖机制的顺利实施,牧民传统放牧观念逐步改变,进一步促进了草牧场的合理流转,刺激了畜牧业的规模化经营。三是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随着禁牧和草畜平衡的严格落实,项目区牲畜头数逐步下降,生态效益显著。四是增加了牧民收入。以牧区四旗为例,2012年牧区四旗共发放补奖资金4.2亿元,其中奖励和补助3.9亿元,牧草良种补贴0.3亿元。涉及2.3万户、7.8万人,人均增加收入5383元。五是促进了牧区社会和谐稳定。补奖机制为探索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提供了条件,有效缓解了保护草原生态与增加牧民收入之间的矛盾,受到广大牧民的认可,进一步促进了牧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视察,代表们也深深感到我市草原生态保护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一)畜草矛盾十分突出
长期以来在退化、沙化草原的治理方面,从国家层面上系统的、大规模的治理和保护的措施还不完善。国家在近些年也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和草原补奖等一些草原生态类的项目,大多关注于工程措施和技术手段,草原上多了许多的围栏。实质上项目区外的草原超载、过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上治理。主要表现在补奖机制落实要求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提倡舍饲圈养。因此畜草矛盾仍然是今后畜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十分突出的矛盾。
(二)补奖经费仍然紧张
我市补奖机制涉及面积大、实施范围广,涉及千家万户,在草原补奖机制日常综合管理、监督、草畜平衡定位监测、生产力测定、载畜量核定、农牧民信息采集录入等方面工作量大、任务重。自治区政府为保障补奖机制顺利实施,要求各级财政要将日常草原补奖机制工作经费、监理监测和管护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但因旗市区财力有限,不能保障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工作人员待遇较低
实践表明,嘎查村级草原管护员制度,是一项非常好的落实草原补奖机制的保障措施,一方面可以促进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可以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同时给转移就业的农牧民提供新的就业岗位。草原管护员工资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我市将嘎查村级管护员工资补贴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存在困难。
(四)基础设施相对滞后
补奖机制实施,牧民实行禁牧后,应大力发展舍饲畜牧业,但畜种改良、棚圈、青贮窖、储草棚、人工草地基础建设还相对滞后。草产业还跟不上我市畜牧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商品化程度、草产品生产还有待于提高和发展。
(五)补贴资金严重偏颇
生产资料补贴与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合计5452.6万元,只占总资金53125.66万元的10.76%,表明补奖机制偏重于生活,对后续发展生产考虑的少。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
建议加大对呼伦贝尔退化、沙化草原增加补播牧草、改良草场的投入。对严重退化沙化地区的牧民实施转移安置工程。将退牧还草项目和草原补奖机制等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建设的内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减少围栏投入,增加草地改良补播、人工草地建设和饲料地建设的补贴投入。提高草原补奖标准,建立草原补奖长效机制,尽快出台草原补奖机制后续产业支撑政策,加快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牧区饲草料供给能力,扩大舍饲圈养规模,提高牧区牲畜单产水平。抓好补奖机制执行和跟踪评估工作,开展好禁牧和草畜平衡考核评价。将未实施过退牧还草项目的旗市纳入到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区,从整体上保护草原生态系统。
(二)加强监理机构建设
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制度实施后,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草原监理系统在缺少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的条件下很难完成监管工作。应启动草原监理体系建设,统一机构名称、提高规格、增加人员编制、改善执法条件、加强执法能力。将各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增加工作人员工资
建议市政府将基层草原管护员工资情况向自治区汇报,申请全部由上级财政列支。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要通过围栏封育、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畜平衡、草场补播、鼠虫害防治、草原防火防灾等措施,恢复草原植被,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保护和逐步扩大天然打草场面积,强化对天然草原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尽快遏制天然草原退化的势头。二要加大节水灌溉等水源设施的投入力度,适度建设人工饲草地、高产饲草料地、扩大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面积,建设稳定、高效的饲草生产体系。三要进一步加大对饲草料储备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旗、苏木镇、嘎查三级饲草储备体系,进一步提高饲草贮备能力,形成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饲草储备体系。四要大力发展草业产业化经营。发挥绿色、天然、营养丰富的优势,提高草的商品化程度,扶持饲草产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扶持草砖、草块、草颗粒生产企业,大力发展草产品。分区域布局,重点建设一批大型饲草交易市场,形成区域集散地。
(五)转变牧民生产经营方式
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中,加大生产资料补贴与奖励在补奖机制中的比例,引导牧民把补奖的资金投入到发展生产方面去,引导牧民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方式,通过整合涉牧项目投入、配套政策资金等为牧民提供必要的设施场所、投放小额担保贷款,鼓励牧民发展非依赖草场的特色种养业、旅游业等。出台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引导牧民转移进城自主创业、就业。加大补贴和培训力度鼓励牧民学习专业技术从事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奶食品加工、蒙古饮食等工业产业,进一步拓宽牧民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