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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878.com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7年08月03日 08:17      来源:

365878.com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29日在呼伦贝尔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依法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副主任刘德照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委、市林业局、农牧业局、扶贫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法》执法调研组,于2013528日至31日、92日至4日对我市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对贯彻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情况进行了调研。执法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深入基层同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检查组认为,《森林法》在我市能够得到依法有效实施,特别是对解决林区深层次矛盾提供了法律基础,处理问题。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是我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辖市属6个林业局,对旗市区林业局进行业务指导,共有86个林场。林地面积8091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5178万亩,森林覆盖率为24.8%,森林活立木蓄积为2.40亿立方米。

(一)加大了对《森林法》的宣传学习力度

各级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结合植树节、森林草原防火日、世界防治荒漠化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市林业局还连续多年在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造林治沙、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防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政策法规,使得该部法律能够家喻户晓。

(二)促进了《森林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一是依法保护了森林资源。为保护森林资源,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了打击滥砍盗伐,滥开乱占林地、乱捕滥猎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二是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我市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程项目,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和覆盖率的全面增长。市政府相继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沙区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沙区生态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保障。三是全面加强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我市作为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火险区,生态区位异常重要,防火任务十分艰巨。历年来,我市都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了防火责任制度化、防火督查程序化、防火宣传社会化、火源管理规范化和防扑火工作科学化。2007年以来,我市连续取得了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无人员伤亡事故的优异成绩。四是规范了林业执法行为。通过举办执法培训班,开展案例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林业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制度。制定《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五是集体林改初见成效。实施集体林改明晰了产权,建立了责、权、利相统一的林业生产经营机制,依法保护林权,开展集体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自主生产经营等措施,使得集体林业得到健康发展,促进了农牧民增收致富。

(三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情况

我市14个旗市区中除满洲里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扎赉诺尔区外,其他9个旗市区均纳入《转型规划》中。

1、建立健全制度、争取政策项目。市林业局建立了贯彻落实《转型规划》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了《转型规划实施方案(地方林业部分)》座谈会,认真参与了自治区林业厅、发改委的方案编制工作,列入全市林业年度工作中狠抓落实,积极争取政策项目支持,推动了地方林业改革发展工作。

2、严抓项目落实、规划基础设施。目前争取到的项目有扎兰屯市政府在柴河镇实施的代木能源工程和地方政府管辖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不包含柴河林业局所属的森林旅游景区)。林区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林业局下达的任务基本完成,林区电网改造、林区生活设施等基础设施由政府统一规划,还没有争取到项目支持。

3、接续致富产业还待争取。绿色食品及特色种养加工业、森林生态文化旅游业、林木产品深加工产业还在延续已有的发展模式和规模,也没有取得《转型规划》项目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执法调研组认为,虽然我市在贯彻《森林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引起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森林法》宣传学习还有待于提高森林法在呼伦贝尔的宣传应该说是比较深入人心的,广大干部群众对该法的认识也相对到位,但是边远地区和相邻农村牧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对森林法的学习认识还不够深入,对贯彻执行该法还不够自觉,宣传工作应该进一步加强。

(二)林地林权状况不容忽视。一是有工程项目建设违法占用林地现象;二是沙地治理,造林林权与草原证矛盾现象;三是仍然有毁林开垦,蚕食林地现象存在;四是林场生产建设任务逐步减少,继续在边远林区生活存在着消耗林业资源大于林木生长的情况。

(三)林业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天保工程实施后,采伐量锐减,林业管理机构至今仍然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仍然没有开始缴纳。二是森林公安局经费还没有与地方公安经费划拨水平持平,存在着装备落后,办公设施老化,服装费自筹,执法战线长,条件比城市艰苦。同时,森林公安队伍存在人员结构老化,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四)社会职能仍然沉重。目前直属林业六局仍然承担着医疗卫生、消防、供暖供水、供电、环卫、物业、幼教等社会职能,导致林业局负担过重,限制了林区经济的发展。

(五)接续产业发展有限。林业缺乏政策支持,启动资金不足,产业规模小、起点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发展后劲不足。新左旗于2009年建立小叶锦鸡饲料加工厂,累计生产饲料1200吨,由于受资金、市场销路影响,处于停产状态。

(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林区道路、通讯等事关民生基础设施陈旧、严重滞后,生产生活难以正常进行。林业职工收入较低,没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自筹能力十分有限,棚户区改造工程存在林业单位自筹和个人筹资部分比例过大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林业的生产方式决定着,其自身不能完全承担现时保护生态、建设生态屏障和解决林业职工的生活致富问题,应该给林业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解决,呼伦贝尔、内蒙古都没有这个能力长时间的、单独实施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只有国家用转移支付的方式,用项目投入来给予林业产出自己产品的时间和启动的资金。建议市政府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的支持。

(一)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建设法制社会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领导;二是继续加大森林法宣传力度,丰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手段,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执行法律意识,提高农牧民维权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依法治林;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林权管理,实施生态移民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理各项征占用林地手续,依法打击乱开滥占林地行为;二是采取股份或流转形式,解决沙地治理投入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坚决打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现象,对不适宜发展林产品加工的边远林场和严重沙化的草场实施生态移民。

(三)进一步健全林业管理机构,突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甄别公益型和经营型林业管理机构,逐步把公益型林业管理机构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解决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二是把森林公安局的执法经费调整到与地方公安一致的水平,逐步改善执法条件,以利于保护森林资源。逐步改善森林公安人员队伍人员结构,吸纳综合素质高的大学毕业生和转业军人加入进来,并且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彻底剥离社会职能,让林业轻装发展

参照给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标准,尽快解决地方林业承担的社会职能,给林业松绑。

(五)大力发展接续产业,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以将林业项目纳入天保工程和大小兴安岭转型规划为突破口,做好前期项目准备工作,通过扶贫、农业开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展林业接续产业,造福于林区人民。

(六)着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业职工生活水平

林区多年以系统形态运行,自成体系,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没有规划到的一个区域,要把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自治区和地方的建设中。把林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切身利益问题尽快解决好。争取国家生态移民政策的支持,把林区人民居住环境改善纳入近期规划当中,早日解决林区与地方人民生活之间的差距,切实把边疆稳定的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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